1年上門保養服務
2年零件保養
1年自攜保養服務
適用範圍:本產品保養服務僅適用於香港,且限於從J Lock Company Limited(以下稱「本公司」)於香港出售的原廠行貨。
保養服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經本公司確認為門鎖內部發生異常,本公司將在銷售發票日期起計1年內提供免費上門維修服務及2年的零件更換服務(以下稱「電子門鎖保養服務」)之。電子門鎖保養服務之保養期從銷售發票日期開始計算,客戶需提供有效的銷售發票。客戶亦需遵從本公司的「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並按指引提供足夠的資料及文件以申請電子門鎖保養服務。如未能滿足這些要求,將視為不符合電子門鎖保養服務的申請條件。
安裝要求:產品必須由本公司認可的技術人員安裝,方可享受電子門鎖保養服務。
文件保存:保養期內,客戶需妥善保存購買時的銷售發票。客戶在申請電子門鎖保養服務時無法提供及出示銷售發票或如文件經塗改,則自動作廢,而本公司無需受理及有權拒絕提供電子門鎖保養服務。
偏遠地區額外費用:如安裝或維修地區屬於偏遠地區,本公司將額外收取交通費用。本公司對偏遠地區的定義保留最終決定權。客戶須於申請電子門鎖保養服務時提供準確地址,並向本公司查詢適用的交通費用。
零件所有權:電子門鎖保養服務及替換零件必須由本公司提供,所有更換出的零件(無論損毀與否)均屬本公司所有。
預約取消政策:所有已預約的服務,如在預定時間48時內更改時間或在預約時段內未能聯絡客戶,該預約將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客戶需重新支付手續費才能重新預約。
責任限額:在任何狀況下及在所有適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本公司的責任事故賠償限額為銷售發票上所列產品價格的50%。
開鎖費用:如客戶未能提供機械鑰匙,且技術人員只能以強行破壞方式解鎖,將額外收取開鎖費用,並將視為人為損壞(意思是產品日後將不再被包括在保養範圍內,而且不得再享有免費維修服務)。
未付費用影響:如客戶未能付清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額外費用),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及/或中止電子門鎖保養服務。
適用範圍:本產品保養服務僅適用於香港,且限於從本公司於香港出售的原廠行貨內所附屬的鋰電池。不適用於單獨購買的散裝商品。
保養服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經本公司確認為產品發生異常,本公司將在銷售發票日期起計1年內提供自攜保養服務(以下稱「鋰電池保養服務」)。鋰電池保養服務之保養期從銷售發票日期開始計算,客戶需自行把需更換的鋰電池攜帶至本公司或維修中心,並提供有效的銷售發票。客戶亦需遵從本公司的「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並按指引提供足夠的資料及文件以申請鋰電池保養服務。如未能滿足這些要求,將視為不符合鋰電池保養服務的申請條件。鋰電池的更換取決於本公司及/或製造商的庫存狀況。本公司可能無法立即提供新鋰電池,本公司保留在其有庫存時才提供替換鋰電池的權利。
文件保存:保養期內,客戶需妥善保存購買時的銷售發票正本。客戶在申請鋰電池保養服務時無法提供及出示銷售發票或如文件經塗改,則自動作廢,而本公司無需受理及有權拒絕提供鋰電池保養服務。
未付費用影響:如客戶未能付清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額外費用),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及/或中止鋰電池保養服務。
以下情況並不包括在產品保養範圍內,本公司將不提供任何保養服務:
無論任何情況,在產品包裝開封後,因外觀損壞而不影響產品正常運作的產品將不予更換,包括但不限於:• 產品裂開、刮花、撞凹及彎曲;及• 產品外觀或顏色變化。• 就產品情況是否屬保養範圍內,客戶明白及同意本公司有最終決定權。
以下情況並不包括在免費維修服務範圍內,本公司將不提供任何免費維修服務及有權接額外收取維修服務費用:• 更換外殼、按鍵及所有非門鎖內部零件及第三方軟件。• 附帶的鋰電池及網關等裝置。此等裝置的保養服務需參照其獨立的產品保養條款。• 客戶要求更改或重新安裝產品的位置。• 任何人為損壞、錯誤使用、不小心使用、未依說明書指示疏忽使用、擅自維修或改裝、因意外、潮濕、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控制原因所引致的損壞。• 產品在正常情況下能夠正常運作。• 產品安裝在戶外或半戶外的地方。本公司對戶外或半戶外的定義有最終決定權。• 產品安裝在潮濕環境中,例如持續受水分影響的區域。• 產品安裝在封閉的玻璃房或其他高溫環境中,導致產品過熱或受損。• 強行破壞開啟門鎖將視為人為損壞(包括本公司技術人員因客戶未能提供機械鑰匙而只能以強行破壞方式解鎖作維修的情況)。
本保障不適用於因下列原因直接或間接所引致的損壞:• 電池漏液或非使用同一批次的鹼性電池• 機件受潮(包括潮濕、凝露、水氣、機件入水)。• 人為損壞,包括因遺失鑰匙而須預約師傅以強行破壞方式解鎖的情況。• 因火災、水災引致的損壞。• 核子災害,包括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戰爭,包括未宣戰的內戰、軍事行動、叛亂、叛逆、革命或政府當局採取的阻止或捍衛行為。• 罷工、暴動、騷亂、民間騷動或恐怖襲擊。• 不誠實、蓄意或刑事行為,包括與他人串謀的行為。• 磨損、變壞及潛在缺陷,包括隱藏或潛在缺陷、設計缺陷或品質問題引致的損壞。• 個人或其代表引致的蓄意行為。
本公司擁有對本條款及細則的最終裁決權及解釋權。如果中英文版本之間有任何差異,應以英文本為準。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請聯繫我們客戶服務(WhatsApp號碼: +852 9797 6776 或 +852 6676 2277)查詢最新產品保養資料及其他適用條款。在適用法律容許的狀況下,本公司對於一切因機件故障或不合理使用而引致任何人仕或財產的直接或間接損失或損壞,本公司概不負責。本條款及細則沒有賦予或意圖賦予任何第三者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所列之任何利益或權利以強制執行本合約的任何條款內容。
生效日期: 01/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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