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上門保養服務
2年零件保養
6個月自攜保養服務
1年自攜保養服務
1. 適用範圍:本產品保養服務僅適用於香港或澳門,且限於從 J Lock Company Limited(以下稱「本公司」)於香港或澳門的授權零售商購買的原廠行貨。
2. 保養服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經本公司確認為門鎖內部發生異常,本公司將在銷售發票日期起計1年內提供免費上門維修服務及2年的零件更換服務(以下稱「電子門鎖保養服務」)之。電子門鎖保養服務之保養期從銷售發票日期開始計算,客戶需提供有效的銷售發票,且該發票必須由本公司授權零售商發出。客戶亦需遵從本公司的「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並按指引提供足夠的資料及文件以申請電子門鎖保養服務。如未能滿足這些要求,將視為不符合電子門鎖保養服務的申請條件。
3. 安裝要求:產品必須由本公司認可的技術人員安裝,方可享受電子門鎖保養服務。4. 文件保存:保養期內,客戶需妥善保存購買時的銷售發票及保養證。客戶在申請電子門鎖保養服務時無法提供及出示銷售發票及保養證之正本或如文件經塗改,則自動作廢,而本公司無需受理及有權拒絕提供電子門鎖保養服務。5. 保養證遺失:如遺失保養證,恕不補發。6. 偏遠地區額外費用:如安裝或維修地區屬於偏遠地區,本公司將額外收取交通費用。本公司對偏遠地區的定義保留最終決定權。客戶須於申請電子門鎖保養服務時提供準確地址,並向本公司查詢適用的交通費用。7. 零件所有權:電子門鎖保養服務及替換零件必須由本公司提供,所有更換出的零件(無論損毀與否)均屬本公司所有。8. 預約取消政策:所有已預約的服務,如在預定時間48時內更改時間或在預約時段內未能聯絡客戶,該預約將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客戶需重新支付手續費才能重新預約。9. 責任限額:在任何狀況下及在所有適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本公司的責任事故賠償限額為銷售發票上所列產品價格的50%。10. 開鎖費用:如客戶未能提供機械鑰匙,且技術人員只能以強行破壞方式解鎖,將額外收取開鎖費用,並將視為人為損壞(意思是產品日後將不再被包括在保養範圍內,而且不得再享有免費維修服務)。11. 電池要求:若產品非使用同一批次的一次性鹼性電池,則不在保養範圍內,並且本公司不承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費用。12. 未付費用影響:如客戶未能付清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額外費用),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及/或中止電子門鎖保養服務。
1. 適用範圍:本產品保養服務僅適用於香港或澳門,且限於從本公司於香港或澳門的授權零售商購買的原廠行貨飛利浦智能門鎖內所附屬的鋰電池。不適用於單獨購買的散裝商品。2. 保養服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經本公司確認為產品發生異常,本公司將在銷售發票日期起計1年內提供自攜保養服務(以下稱「鋰電池保養服務」)。鋰電池保養服務之保養期從銷售發票日期開始計算,客戶需自行把需更換的鋰電池攜帶至本公司、本公司授權特約零售商及/或維修中心,並提供有效的銷售發票,且該發票必須由本公司授權零售商發出。客戶亦需遵從本公司的「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並按指引提供足夠的資料及文件以申請鋰電池保養服務。如未能滿足這些要求,將視為不符合鋰電池保養服務的申請條件。鋰電池的更換取決於本公司及/或製造商的庫存狀況。本公司可能無法立即提供新鋰電池,本公司保留在其有庫存時才提供替換鋰電池的權利。3. 文件保存:保養期內,客戶需妥善保存購買時的銷售發票及保養證之正本。客戶在申請鋰電池保養服務時無法提供及出示銷售發票及保養證之正本或如文件經塗改,則自動作廢,而本公司無需受理及有權拒絕提供鋰電池保養服務。4. 保養證遺失:如遺失保養證,恕不補發。5. 未付費用影響:如客戶未能付清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額外費用),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及/或中止鋰電池保養服務。
1. 適用範圍:本產品保養服務僅適用於香港或澳門,且限於從本公司於香港或澳門的授權零售商購買的原廠行貨飛利浦智能門鎖內所附屬的網關。不適用於單獨購買的散裝商品。2. 保養服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經本公司確認為網關發生異常,本公司將在銷售發票日期起計1年內提供自攜保養服務(以下稱「網關保養服務」)。網關保養服務之保養期從銷售發票日期開始計算,客戶需自行把需更換的網關攜帶至本公司、本公司授權特約零售商及/或維修中心,並提供有效的銷售發票,且該發票必須由本公司授權零售商發出。客戶需遵從本公司的「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並按指引提供足夠的資料及文件以申請網關保養服務。如未能滿足這些要求,將視為不符合網關保養服務的申請條件。3. 文件保存:保養期內,客戶需妥善保存購買時的銷售發票及保養證之正本。客戶在申請網關保養服務時無法提供及出示銷售發票及保養證之正本或如文件經塗改,則自動作廢,而本公司無需受理及有權拒絕提供網關保養服務。4. 保養證遺失:如遺失保養證,恕不補發。5. 未付費用影響:如客戶未能付清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額外費用),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及/或中止網關保養服務。
1. 適用範圍:
本產品保養服務僅適用於香港或澳門,且限於從本公司於香港或澳門的授權零售商購買的原廠行貨。
2. 保養服務:
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經本公司確認為智能門眼發生異常,本公司將在銷售發票日期起計1年內提供自攜保養服務(以下稱「智能門眼保養服務」)。智能門眼保養服務之保養期自銷售發票日期開始計算,客戶需自行把需更換的智能門眼攜帶至本公司、本公司授權特約零售商及/或維修中心,並提供有效的銷售發票,且該發票必須由本公司授權零售商發出。客戶需遵從本公司的「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並按指引提供足夠的資料及文件以申請智能門眼保養服務。如未能滿足這些要求,將視為不符合智能門眼保養服務的申請條件。
3. 文件保存:
保養期內,客戶需妥善保存購買時的銷售發票及保養證之正本。客戶在申請智能門眼保養服務時無法提供及出示銷售發票及保養證之正本或如文件經塗改,則自動作廢,而本公司無需受理及有權拒絕提供智能門眼保養服務。
4. 保養證遺失:
如遺失保養證,恕不補發。
5. 責任限額:
在任何狀況下及在所有適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本公司的責任事故賠償限額為銷售發票上所列產品價格的50%。
6. 未付費用影響:
如客戶未能付清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額外費用),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及/或中止智能門眼保養服務。
以下情況並不包括在產品保養範圍內,本公司將不提供任何保養服務:
無論任何情況,在產品包裝開封後,因外觀損壞而不影響產品正常運作的產品將不予更換,包括但不限於:• 產品裂開、刮花、撞凹及彎曲;及• 產品外觀或顏色變化。• 就產品情況是否屬保養範圍內,客戶明白及同意本公司有最終決定權。
以下情況並不包括在免費維修服務範圍內,本公司將不提供任何免費維修服務及有權接額外收取維修服務費用:
• 更換外殼、按鍵及所有非門鎖內部零件及第三方軟件。
• 附帶的鋰電池及網關等裝置。此等裝置的保養服務需參照其獨立的產品保養條款。
• 客戶要求更改或重新安裝產品的位置。
• 任何人為損壞、錯誤使用、不小心使用、未依說明書指示疏忽使用、擅自維修或改裝、因意外、潮濕、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控制原因所引致的損壞。
• 產品在正常情況下能夠正常運作。
• 產品安裝在戶外或半戶外的地方。本公司對戶外或半戶外的定義有最終決定權。
• 產品安裝在潮濕環境中,例如持續受水分影響的區域。
• 產品安裝在封閉的玻璃房或其他高溫環境中,導致產品過熱或受損。
• 強行破壞開啟門鎖將視為人為損壞(包括本公司技術人員因客戶未能提供機械鑰匙而只能以強行破壞方式解鎖作維修的情況)。
本保障不適用於因下列原因直接或間接所引致的損壞:• 電池漏液或非使用同一批次的鹼性電池• 機件受潮(包括潮濕、凝露、水氣、機件入水)。• 人為損壞,包括因遺失鑰匙而須預約師傅以強行破壞方式解鎖的情況。• 因火災、水災引致的損壞。• 核子災害,包括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戰爭,包括未宣戰的內戰、軍事行動、叛亂、叛逆、革命或政府當局採取的阻止或捍衛行為。• 罷工、暴動、騷亂、民間騷動或恐怖襲擊。• 不誠實、蓄意或刑事行為,包括與他人串謀的行為。• 磨損、變壞及潛在缺陷,包括隱藏或潛在缺陷、設計缺陷或品質問題引致的損壞。• 個人或其代表引致的蓄意行為。
本公司擁有對本條款及細則的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
如果中英文版本之間有任何差異,應以英文本為準。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請瀏覽本公司官方網站查看最新產品保養資料及其他適用條款: https://www.jlockhk.com/zh_hk/warranty-terms/ .
警告
客戶應僅使用乾紙巾清潔門鎖表面及電池盒內部。如使用任何化學物質,例如松節水,可能會導致門鎖機件內細菌滋生,從而產生異味或潛在損壞,此狀況不屬於保養範圍。若產品支援機械方式開啟,使用者因遺失鑰匙而須強行破壞以開啟,則此損毀將視為人為損壞,使用者須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和後果,本公司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並保留就此收取維修費用的權利。
終止與變更
當法律制定或者修訂、相關部門頒佈有約束力規定、本公司營業方向發生調整等情況導致不得不終止與變更本服務時,本公司會通過業務公告、短信等形式通知客戶。根據當地國家法律法規變化及業務運營需要,本公司有權對本條款及細則不時作出修改,並代替原有的條款及細則。使用者可隨時登陸本公司網站查閱最新條款及細則;使用者有義務不時關注並閱讀最新版的條款及細則及網站公告。如使用者不同意更新後的條款及細則,應立即停止接受本服務;如客戶繼續使用,即視為同意更新後的條款及細則。
責任限制
對於因根據本條款及細則所提供之所有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安裝服務、保養服務、維修服務、自攜保養服務等)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利潤或收入損失、締約機會損失、數據損失或任何間接的結果性、偶然性、特殊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本公司將不予負責,無論該等損失或損害是基於違約、侵權或其它理論而提出,即使本公司已被告知發生該等損失或損害的可能性。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在本條款及細則下所承擔的責任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因依據本條款及細則所提供的各項服務而獲得的服務費總額或銷售發票上所列產品價格的50%(較低者為準)。
其他
假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被宣告無效或無法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其他條文將不受影響並一直有效。本公司未行使或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中所載的任何權利不得被視為放棄該項權利,亦不得影響本公司就該項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採取任何後續行動所享有的權利。
生效日期: 01/12/2024
安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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